午休時間,三三兩兩的同事正在員工休息室用餐,一邊天南地北的胡亂聊天。
同事R這時才走進來,比班表預定的休息時間晚了半小時。
「發生什麼事了嗎?怎麼拖這麼久才來?」
「剛遇到一個棘手的客人,拖了一點時間。」她說。
「他想要買禮物給離開他老婆,希望可以藉此挽回她的心。」
「真假!是我剛才見到身材清瘦,蠻年輕的那個?」另一個同事附和。
我挑起眉毛聽同事訴說她剛才遇到的客人。
「他講的時候眼睛都要泛出淚了⋯」
我回想起他的臉龐確實寫著哀傷,一身失魂。
「他說太太對他已經沒了感覺。」
「這樣啊。」
大家眼裡都是同情。
後來茶餘飯後的話題轉到了昨晚的足球賽結果,而我也沒有仔細再聽。
滿腦子都在想,為何選擇這種方式挽回?
他是否已經做過別的嘗試?為什麼覺得買我們家的商品便能挽回芳心?
若換作是我,收到這樣物質的禮物,就算已經不愛一個人,還是會回心轉意回到男生身邊嗎?
沒多久,休息室的話題又回到這位客人身上。
「如果女方收到禮物不奏效,應該會回來店裡退換吧?到時大概就可以知道結果了。」
時隔已有幾週,遲不見他或她回來店裡。
雖不知故事的背後是否另有隱情,男方不曉得是不是做了什麼傷了女方的事,或女方移情別戀,或真的就只是夫妻朝夕相處沒了熱情。
我不禁要問,真的可以用一件聖羅蘭的大衣外套,一支包,一雙鞋,就能順利打動她那顆已經不愛他的心嗎?
如果真的可以,那究竟還叫不叫愛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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